minecraft:rule

  • 請詳填帳號管理系統中之自我介紹,確保大家認識你
  • 禁止破壞他人住家、建築物
    1. 禁止偷竊他人礦物、物品
    2. 禁止攻擊或陷害其他玩家
    3. 禁止口出穢言、人身攻擊其他玩家
    4. 禁止其它本規範未提到,且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行為
    5. 若有不慎破壞、變更到他人地產、地道等,請立牌或寄信通知對方
    6. OP 代表遊戲中最高管理員,必須遵從管理員提出之指示
    7. 放置TNT或岩漿筒等危險物品時請謹慎處理,勿造成其他玩家之損失。

    請注意:系統會紀錄放置 TNT 或岩漿筒的動作。

本伺服器有安裝 CoreProtect 紀錄系統,所有方塊變動皆有紀錄可供查詢或回溯,請玩家們不要抱持僥倖的心態。

  • Spawn代表遊戲中設定之重生點
  • 該點附近為公共設施和建築,請勿進行破壞或移除
  • OP有權對Spawn範圍內的變更進行任何處置。
  1. Bug 定義為遊戲中發生之異常情形
  2. 若發現Bug,請主動回報OP
  3. Bug的使用和處置行為,由OP決定
  • minecraft/rule.1355426761.txt.gz
  • 上一次變更: 2012/12/13 19:26
  • sntc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