伺服器規範
一般規範
- 請詳填帳號管理系統中之自我介紹,確保大家認識你
- 禁止破壞他人住家、建築物
- 禁止偷竊他人礦物、物品
- 禁止攻擊或惡意陷害其他玩家
- 禁止口出穢言、人身攻擊其他玩家
- 禁止其它本規範未提到,且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行為
- 若有不慎破壞、變更到他人物品、地產等,請立牌或寄信通知對方
- OP 代表遊戲中最高管理員,必須遵從管理員提出之指示
- 放置 TNT 或岩漿筒等危險物品時請謹慎處理,勿造成其他玩家之損失。
領地管理規範
- 禁止將透過創造模式取得的物資,攜帶到其他世界使用。
- 可在領地在建立生怪塔作為研究或觀摩,但禁止攜帶所得物資到其他世界使用。
- 任何違反上面條例的玩家,管理群(OP/MOD)有權直接拔除該領地的擁有權限,且不還原申請額度。
- 若是作為領地成員違反上面條例,除拔除成員身份外,也會將其申請額度扣除一單位。若再次被擁有者加入又犯,則連同擁有者一併拔除。
- 由於是第一次開放旗幟功能給一般玩家使用,有使用情況難以評估。若發現有些旗幟會造成伺服器運算負擔,管理群有權再公告後將使用權直接收回。
- 管理群(OP/MOD)雖有權限無視領地的保護機制,但仍不得對非其所擁有的領地的方塊與實體進行改動。
請注意:系統會紀錄放置 TNT 或岩漿筒的動作。
本伺服器有安裝 CoreProtect 紀錄系統,所有方塊變動 (包括岩漿放置、開關門、操作機關等) 皆有紀錄可供查詢或回溯,請玩家們不要抱持僥倖的心態。
重生點區域保護規範
- Spawn 代表遊戲中設定之重生點
- 該點附近為公共設施和建築,請勿進行破壞或移除
- OP 有權對 Spawn 範圍內的變更進行任何處置。
Bug 回報和異常使用規範
記點處罰條例
本伺服器有以記點制為基礎的處罰條例,細則如下:
- 若是有經玩家檢舉或管理員發現且經勸告而不聽從之違規事項,則記警告一點,並同時公告於遊戲內與網站。
- 檢舉時可由任何通訊方式方式向管理員提出,並在情況允許之下,提供座標供管理員驗證。
- 若管理員未即時回應,玩家可自行上查詢方塊更動記錄,網址如附。
點數處罰規則
- 累計一點:口頭警告
- 累計二點:停用帳號一週
- 累計三點:停用帳號一月
- 累計四點:取消帳號,並不再允許申請帳號
在有玩家違規且被證實後,降低其介紹人的信用度,日後其介紹人介紹的玩家,審核將會更加嚴謹,視其信用度影響通過與否的判斷。
使用者群組
使用者群組分為:
群組 | 說明 |
---|---|
MOD | 遊戲管理員,另稱 OP,擁有遊戲中所有指令之權限 |
VIP | 高級使用者,較一般使用者多擁有 WorldEdit、遊戲模式之權限 |
Builder | 一般使用者,擁有絕大部分的權限 |
若有臨時需求,需要申請提高權限,請連繫 OP。